关于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等级的公示
根据学院《关于对2021年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奖励的通知》(乐职院通〔2021〕58号),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四川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301号)文件精神,我院拟推荐9个项目参加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根据专家评分结果和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等级,拟推荐“标准引领,集团发展,赋能地方产业发展的高职新能源专业建设改革实践”、“乡村振兴背景下基于“产学研用创”药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等2个项目拟作为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推荐,其余7个项目作为二等奖推荐,具体推荐等级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1年9月6日-9月17日),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科技处、纪委办公室实名反映。
附件:
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拟推荐等级
科技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