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全院在职在岗职工(含编外聘用职工)办理工作证,现对办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证规格:长21.5CM,宽7.5CM。深蓝色胶皮外壳,印制个人基本信息及本人彩色照片。
2、工作证内容:
(1)主要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工作部门、职务、职称、编号等;
(2)注意事项:
①此证只用于证明本人身份;
②持证人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③此证所列各项不能涂改,否则无效;
④此证盖章后有效;
⑤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将此证交还发证部门后再办理手续。
⑥遗失或未办理手续离开学院的职工,其工作证登报作废。
3、职工办理工作证需交电子版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1)不要纸质照片;
(2)红色底子;
(3)写上姓名;
(4)请于3月底前传lszyrsc@163.com;
(5)逾期不交电子照片者,后果自负。
如没有电子彩色版照片的职工,特请宣传部协助拍照,时间安排如下,请系(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
护理系:3月22日下午2:30-5:00点
公课部、硅太系与机关:3月23日下午2:30-5:00点
机电工程系:3月24日下午2:30-5:00点
旅游系与财经管理系:3月25日下午2:30-5:00点。
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