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人社办〔2011〕507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6号)和《关于 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1〕8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和考试的责任和分工
1、按省人社厅要求,所有工种的技师培训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由省工考办确定的培训点负责,并由培训点直接通知参加技师考试的考生。
2、各工种高、中、初级技术工人的培训由市工考办负责组织。其中列入省考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公共服务、经济服务的《实际操作技能》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其余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均由市上统一组织培训和考试。
二、 考试和培训点
根据历年培训考试情况,经过市工考办审核,确定乐山市转业军官培训(公务员培训)中心为我市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和培训点,分别承担由市上统一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和培训任务。具体培训、考试工种见附表。请各单位及考生按附表的考试时间及时与考试培训点联系。
三、 培训和考试时间
各考试培训点要根据所担任的工种确定教材,制定培训考试计划和时间安排,并负责提前通知到考生单位和考生本人,以便考生单位做出工作安排。考试安排通知考生后,考生未按时参加的,责任自负。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人社办发〔2011〕346号文件要求,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培训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培训。各培训考试点必须坚持考生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不得以接受培训作为购买教材、资料的前提条件,不得强制考生参加培训,
四、 培训考试方法及收费标准
承担培训考试任务的考点应积极组织教材,精心拟定复习提纲,制定培训、考试计划和考试试题,按照考试等级、标准进行培训和考试。
考试培训收费标准,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有关问题的函》(川发改价格函〔2011〕944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0〕1230号)的标准收取。
五、 加强领导,严肃考试纪律
为了顺利完成 2011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等级考试工作,市军转培训中心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坚持标准条件,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 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前培训和实际操作考试工作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前培训和实际操作考试工作安排表 |
|
时 间 |
工 种 |
教 室 |
参培、考单位 |
|
10.31—11.4 |
电工 |
6—2 |
全市 |
|
电气值班员 |
625 |
全市 |
|
航道信号工、航舶驾驶(轮机)、内河航标 |
205 |
全市 |
|
11.7—11.11 |
林木种苗、绿化工 |
6—2 |
全市 |
|
森林管护、造林更新、淡水养鱼 |
205 |
全市 |
|
护理员、商业营业员 |
|
全市 |
|
11.14—11.18 |
汽车驾驶、汽车维修 |
|
全市 |
|
医药类(中、西药剂、防疫、放射等) |
205 |
全市 |
|
管道工、仓库保管 |
|
全市 |
|
渠道维护 |
6—2 |
全市 |
|
11.21—11.25 |
中式烹调 |
6—2 |
全市 |
|
兽医防治 |
|
全市 |
|
尸体火化、防腐工、墓地管理 |
|
全市 |
|
11.28—12.2 |
打字复印工 |
625 |
全市 |
|
计算机系统操作 |
|
全市 |
|
客房服务、餐厅(前厅)服务 |
6—2 |
全市 |
|
果树工、农艺工、蚕桑工、茶园工 |
|
全市 |
|
11.4—11.7 |
公共服务 |
6—2 |
峨眉、沙湾、峨眉乐山大佛景区 |
|
11.11—11.14 |
公共服务 |
6—2 |
犍为、夹江、沐川 |
|
11.18—11.21 |
公共服务 |
6—2 |
市直机关、市中区、五通 |
|
11.25—11.28 |
公共服务 |
6—2 |
井研、马边、峨边、金口河 |
|
12.2—12.4 |
经济服务 |
6—2 |
全市 |
|
培训地点: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底楼培训科
联系电话:2481168(市军转中心)
(注:每期第一天为报到日,其他零星工种另行通知) |
|
11.14-11.16 |
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高、中级) |
市公路管理局 |
全市 |
|
11.16-11.18 |
公路养护工(高、中级) |
全市 |
|
培训地点: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2123261(市公路局)、2304983(市公路局)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