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首批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办〔2012〕335号)和《关于建立乐山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专家库的通知》(乐人社办〔2012〕33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见附件),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申报工作。
2.乐山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专家库申报“专业类别”为:自然科学、工程、农业、卫生、人文、教育。同一个专业不超过5人申报。
3.申报人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于2012年6月25日前必须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人事处(QQ:963320617)。
4.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和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6月30日上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文件及表格附件
2:建立乐山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专家库的相关文件及表格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