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首批乐山市优秀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办发〔2017〕41号)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推荐刘忠、陈元进、曾祥麒、陈英、陈作越、鲍学东、崔明现、封家福、干强华、苟安经、郭素勤、胡燏、黄刚娅、姜希猛、蒋易强、李喜安、刘琼英、刘秀琼、梅淑先、南泽东、谯时文、史良俊、宋成英、谭丽、唐勇、王丽、王巧英、鲜凌瑾、熊瑛、徐娇、徐筱跃、许利平、杨高、杨帅、袁梅、张舸、张知贵、赵艳玲、赵雁、赵勇、周立蓉、周芹、周雅美等43名同志作为乐山市首批优秀高层次人才认定人选。
公示时间7天,从2017年4月11日至4月17日,教职工如有意见,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向院人事处、纪委监审处反映。人事处电话:2272644;纪委监审处电话:2273012。
人事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