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乐职院〔2012〕30号)、《关于报送2014年度高职高专及成人高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川教职改办〔 2014 〕 22 号)、《关于我市2014年度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乐职改办〔2014〕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14年7月2日-9月3日,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学工部、纪委等部门对申请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将申报人员的科研情况、量化评分进行了公示。 现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9月4日到9月10日。教职工如对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个人业绩及师德师风方面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向学院人事处、纪委监审处反映。(人事处电话:2272644 纪委监审处电话:2273012)。
拟申报讲师(25人):应桦、潘娟、张瑶、张雷、逯春梅、邓茹、谢毅、杨芳、张艳、刘诗研、蔡菲、张丽、李征、吴涛、勾秋芬、杨笛笑、李琳、靳婕、孙丽、叶芳、余启萍、杨璐嘉、陈宁宁、沈远利、邱涛
拟申报副教授(19人):陈建波、罗霁虹、叶长安、甘小兰、张鸿宇、吴宇、王炳琴、毛乐琦、宋丽萍、卿熠、蒲强红、何德红、杨文斌、杜领、余纯洁、邓颖、袁建军、祝青、张素芬
拟申报教授(9人):张知贵、刘秀琼、徐筱跃、梅淑先、游永慧、刘伟、杨高、赵雁、李剑虹
拟申报副研究馆员(1人):李飞虹
拟申报实验师(1人):熊晓莉
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9月12日前到人事处交申报材料:
1)精选两份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或著作,并用A4纸复印(封面、目录、正文、有印刷码的封底)一式两份,著作则交原件,用于同行专家鉴定;
2)个人1寸、2寸近期彩色照片各4张;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骑缝装订,并发送电子版到王海燕处)
4)简表一式3份(并发送电子版到王海燕处)
5)申报材料均需装入牛皮档案袋或塑料文件袋中上交(贴好封面与封底 )。
6)评审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评审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40元,如需答辩,费用按规定另行办理;科研代表作(论文)同行专家鉴定费800元(每篇400元,送两位专家鉴定)评审。
人事处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