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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政策

    人事政策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17

    各系()、处(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503号)文件精神, 2015年秋季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为确保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917日-20151010日,须按规定上传照片,未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按学院的全称填写,只填到学院一级,不填系、部)。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材料准备及工作安排:

    1、申请认定人员持报名材料于101516日报学院人事处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后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近三个月已经参加过体检2015年新进教师不再提供(体检表格见附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表格见附件);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表格见附件);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人事处提供)。

    1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川教函2008[273])文件要求,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需缴纳评审及办证费用200/人。报名时交人事处,由人事处代交四川省教育厅。

    附件: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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