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校园内犬只进行清理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及施工单位:
为保持新校园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防止犬类伤人和各类疾病的滋生蔓延及传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保卫处将于10月1日起对新校园内各类犬只进行集中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校园为犬只禁入区,禁止一切犬只进入新校园。
二、严禁师生员工在新校园内饲养各类犬只,禁止学生在公寓内饲养狗、猫等宠物,一经发现即予收缴并严肃处理。
三、严禁任何犬只进入新校园,在新校园内一旦发现犬只将立即驱离校园,对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犬只,保安人员可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实施收缴或捕杀。
四、师生员工若发现校内有违规饲养宠物、遛狗及各类犬只,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2272484(24小时值班)。
五、对拒绝或阻碍保卫处依法执行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卫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