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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调整学杂费收费时间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 |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实习班级学生学费收费时间

通知

各系(部)、处(室):

随着学院新校园落成,从2018年起,我院大部分专业已完成从2+1学制向2.5+0.5学制的转变,学费缴费方式也从线下人工收费转为线上自助缴费,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保证行政性事业收入按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经研究决定,将原实习班级第三年学费收取时间由春季调整至秋季91日—30日。请相关处(室)、系(部)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实习班级学生通过校园“安心付”系统进行网上交费工作。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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